中医医疗广告审查

   作者:   来源:   发布时间:2017年05月10日11:10   

办事指南表

事项名称

中医医疗广告审查

事项类型

■行政许可事项  □非行政许可事项

事项属性

□即办件■承诺件 □上报件 □其它

受理单位

市卫计委

受理方式

□网上■窗口

办理地点

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18号

许可依据

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医药条例》和省政府《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

受理条件

符合办理条件即可受理。

申请材料

1、中医医疗广告审核表;

2、申请表(含中医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);

3、附件、成品样件和其他。

许可程序

中心窗口受理初审(材料合格)→业务科室审核意见(同意)→首席代表审批

法定许可时限

14个工作日

承诺许可期限

10个工作日

收费标准

办理时间

上午:9:00-12:00   下午:14:00-17:00 周一至周五

咨询电话

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电话:0798-8330671